原标题:海口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五项办案机制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赵莎通讯员郑儒传)为进一步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刑事案件办案措施,建立全市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案件五项办案机制,提升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
五项办案机制
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报告机制
各区检察院、各刑事检察部门要密切关注、主动了解本辖区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加强沟通,推动公安机关及时通报查办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院报告。
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
及时掌握公安机关查处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情况,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在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同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并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适时开展立案监督活动。
涉疫情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机制
对涉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快捕快诉,重拳打击,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公安机关报捕之日起三日内批准逮捕,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七日内提起公诉,坚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涉疫情刑事案件上下联动办案机制
重大疑难复杂涉疫情刑事案件报请政法委牵头公检法会商,对于在法律适用等方面把握不准的,及时向上级检察院对口刑事检察部门请示,市检察院各刑检部门要加强对区检察院相关业务条线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重大敏感涉疫情刑事案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对重大敏感涉疫情刑事案件的执法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矛盾化解和引导舆论工作,确保案件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