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中小企业返还社保费用可救急,地方财政补贴宜跟进
免收社保,其实只是减少了企业“支出”,未带来“收入”,并且会损害员工的利益。因此,更为进取的地方实现了社保费用的返还政策。此举对企业而言,才算得上是真正实现了“输血”,且与自身之前的“贡献度”挂钩,即社保费用交得多,也就返还得多。
2月10日,魅KTV投资人、桔子水晶酒店原创始人吴海在其个人微信号中发表了《哎,我只是个做中小微企业的》一文,为中国小企业“诉苦”。文中,吴海特别提到社保问题,吴海认为社保这些是压倒企业的最大的负担,目前政策上只是让中小企业缓交,纾困作用不大。疫情下如何为中小企业纾困,缓交社保还是免社保,引发热议。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全民运动已经将近一个月了,何时结束尚无时间表。餐饮、住宿、娱乐、旅游等服务业的大量企业仍然处于强制性停业的状态。制造销售业也受到了严重影响。面对这一现实,压在企业身上的财务枷锁如何舒缓,值得探讨。
民营的中小微企业是我国企业的绝对主体,也是巨量人口的就业场所。停业期间,大量企业没有收入,但支出却没有减少,现金流普遍处于“有出无进”的快速衰竭状态。不包括餐饮等特殊企业“套牢”的前期进货投入,企业停业期间的支出还包括:金融贷款的还本付息、经营场所房租、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税费。前三类支出涉及民商事主体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虽说是共渡时艰,但政府直接要求银行、房东、员工“让利”,或难有立竿见影效果。至于所得税等直接财政收入,由于服务类企业收入近乎为无,所以倒也不多。
相比之下,“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费用的金额事前已大致固定,又是交给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并且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占比最大,为21%,每月会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刚性强,这一政府可控制进出的资金也成为了中小微企业议论最多的地方。
所谓“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对劳动者实现上述保障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和企业每月各自缴纳一部分资金“预存”到社保基金中去,最终用于全体劳动者在退休、失业等情境下的福利支付。
所以,与归入国库的税费不同,五险一金在理论上是劳动者的收入组成部分,虽然由公权力部门代征代管,但也不是国家能代为“豁免”的。若免去中小企业的社保,减轻了企业的支出压力,但却同时牺牲了员工的“福利”。目前各省主流的扶持政策是允许缓交社保费用,或如四川阶段性降低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不过,据称一些地方实践中仍然到点在自动扣划社保费用了)。
但对很多中小微企业而言,缓交社保费用可能还“意犹未尽”。毕竟,在前所未有的行业性停工状态下,员工实际上是不工作、无产出的,在此仍然如约支付工资(底薪)和社保费用,企业主们不免也会抱怨“不公平”。
免收社保,其实只是减少了企业“支出”,未带来“收入”。因此,更为进取的地方实现了社保费用的返还政策。如上海2月3日宣布除了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当于费率下调)、延长社保缴费期外,还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用人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黑龙江2月6日宣布对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险种,约占企业应付工资的30%以上。
此举对企业而言,实现了“输血”,且与自身之前的“贡献度”挂钩,即社保费用交得多,也就返还得多,有一定的合理性。这实际上也是员工拿自己“预存”的收入来“寅吃卯粮”救助企业,变相“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因此,一来,企业有义务妥善使用社保费用返还资金,如专门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二来,鉴于企业这种“没钱挣”的困窘并非源于他们的过错,有条件的地方的财政也应当对社保费用返还造成的社保基金缺口实行等额的财政补贴。
缪因知(学者)
编辑陈莉校对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