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企业按“四原则”复工复业

日期:02-11
疫情

原标题:商贸流通企业按“四原则”复工复业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商务局获悉,为有效防控疫情蔓延,引导全市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业,将对我市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分类管理、严格防控、严格报备、属地核实”原则,实施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我市将优先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市场供应的商贸流通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的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业,并指导企业做好货源采购、市场调运、物流配送、商品补货、疫情防控等工作;其次,是对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会展场馆等将从严控制风险,审慎核实复工复业。加强大规模促销活动管理;除上述两类企业外,对符合复工复业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要积极稳妥复工复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复工复业企业要按照所在辖区要求,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上述负责人表示,报备将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经各区和各街道防疫指挥部组织核实,符合条件方可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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