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通报4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日期:02-11
疫情

原标题:永州通报4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日前,永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

1.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落实疫情防控精准摸排工作不及时问题。1月28日至30日,在全市部署的武汉到永等“三类人员”精准摸排工作中,该局作为全县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局党组书记李胜华、局长蒋黎芳思想上麻痹大意,重视不够、调度不力、方法不当,导致双牌县排查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和上报,造成不良影响。1月31日,双牌县委对李胜华予以停职处理,作为该局专职副书记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县纪委决定对李胜华进行诫勉谈话,对蒋黎芳政务立案调查。

2.宁远县人民医院感染控制科科长李明芳工作不实不细问题。李明芳在疫情防控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1月27日上报数据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1月28日,县人民医院免去李明芳院感染控制科科长职务。

3.蓝山县祠堂圩镇蓝屏村党总支部书记梁庆生、村委委员刘超苏监管不力问题。梁庆生、刘超苏在蓝山县疫情一级响应防控期间,责任意识缺乏,宣传不到位,对本村村民监管乏力、制止不力,导致1月31日晚村内出现办白喜事聚餐现象。2月2日,梁庆生、刘超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4.祁阳县白水镇太和村党总支书记陈泽庭、党总支副书记陈铁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陈泽庭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两次安排陈铁军代其参加白水镇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且截至1月29日,仍未按要求组织村干部、党员、组长安排防控工作,导致该村防控工作严重滞后。陈铁军作为党总支副书记,没有协助陈泽庭做好防控工作,且在1月29日上午擅离岗位。1月29日,白水镇党委对陈铁军进行免职处理。1月31日,白水镇纪委对陈泽庭、陈铁军立案审查。(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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