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贸服务企业遵守规定方可恢复经营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邝晓霞)10日,海口市商务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商贸服务企业恢复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规定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经营,时间从2月10号开始。
《通知》明确,大型商场、超市、便利店、五金建材、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酒店、物流、家政、美容美发、加油站、电子商务等具有贸易服务性质的行业,应遵守以下要求:鼓励送货上门和电子支付结算;严禁商品促销导致人员聚集活动,顾客排队间隔须1米以上;顾客和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店内服务人员每日监测体温并登记,建立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可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监测;经营场所保持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经营场所每日至少全面消毒一次。其中,大型商场(5000平米以上)内只能恢复经营超市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其他日用百货等暂时不得开业;超市、便利店等行业加强防疫管控,即买即走;餐饮业方面,客人采取外卖、送餐上门等措施,不得在餐厅内用餐,员工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美容理发业,美容理发原则上仅提供基本剪发服务,每日全面消毒一次,理发工具必须一客一消毒,店内施行预约管理,不允许在店内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