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刘廷飞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2月7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
余蔚平介绍,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余蔚平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包括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和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保障补助,简化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对进口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加强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三保”支出需要等。
余蔚平表示,下一步,将允许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