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公共场合不戴口罩不听劝,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对未佩戴口罩的,应当进行劝阻。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瑾倩)目前出现个别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且因不听劝阻引发冲突的现象。对于这一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表示,对于不听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2月7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李富莹介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对未佩戴口罩的,应当进行劝阻。
其介绍,实践中,对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其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我们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都应当主动学习预防知识。勤洗手、戴口罩是专家推荐的预防感染的有效方式,每个人都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循、带头践行。
新京报记者马瑾倩
编辑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