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抗疫,一大波财税优惠来了!医护人员奖金免征个税

日期:02-07
个税疫情

原标题:支援抗疫,一大波财税优惠来了!医护人员奖金免征个税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新京报讯(记者潘亦纯)作为抗击疫情的重要保障力量,近期,财税部门动作频频。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面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推出优惠政策。

规定包括,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为抗击肺炎疫情推出的财税政策非常及时,防控疫情是重大的公共事务,是当务之急,财税政策应当在其中起到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财税也应当第一时间调整政策,给予有力帮助。

施正文进一步表示:“总体来看,此次政策针对的企业、行业、人员及税种都体现了精准施策、重点保障、有效防控的理念,有很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政策支持目标,能够提振市场和社会信心。”

精准施策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等收入免征增值税

施正文对新京报记者坦言,实际上,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已经有很多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优惠支持措施了,但这次又根据疫情最新情况,出台了一些新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多个方面,从税种上,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三大税种,实施的对象既有企业也有个人,涵盖了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企业,例如交通运输、餐饮等企业。

针对企业方面的政策包括,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此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

个税方面,公告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其次,还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施正文认为,在个税方面,不仅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也免征个税,这意味着不只是在疫区一线的防疫人,甚至所有与防疫工作相关人员,都有可能获得不同程度的免税支持。此外,“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条规定,其实是对所有公民的个税优惠政策,惠及面很广。

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几天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在企业和个人两大方面,以及主动防控的鼓励和被动影响的照顾这两大维度。就企业而言,第一个维度是直接免除防控物资生产和运输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第二个维度是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的亏损延长了弥补年限,给了企业未来恢复元气的支持。

刘颖认为,就个人而言,主动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的防控疫情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符合百姓期盼,而对民众取得的防控药品口罩等实物不并入个人所得,解除了百姓对防控物品当做实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担忧,这一政策深得民心。

“上述各项政策体现出政府为了防控疫情和恢复经济,从点、线、面有针对性地解决疫情对企业生存发展和个人收支的不利影响,加之配合社保政策和个省市出台的缓税政策,减税降费扶持落点精准,对防控疫情、安抚企业和百姓、恢复经济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刘颖表示。

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已达百亿元今年赤字安排已考虑不确定因素

实际上,在上述政策发布之前,财政部门已出台了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在患者救助方面,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在抗击疫情方面,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扶持企业方面,规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同时,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2月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此外,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

不过,肺炎疫情的蔓延实际上也增加了财政支出,使得财政收支平衡承压,因此,今年的赤字率如何安排也成为了市场关注的一大问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背景下,财政减收压力仍在,因此可以考虑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的发展,动态观测财政收支的平衡问题,在必要时适度调整财政赤字率,做到既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也为此后可能出现的风险留出必要政策空间,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

余蔚平也在国新办发布会现场回应了财政赤字相关问题,他坦言:“今年的赤字安排已经考虑了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判断,疫情防控的支出是有保障的,对财政预算的影响也较为有限,我们有信心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指标。”

记者潘亦纯编辑孙勇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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