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住建局:房企不得擅自复工须暂停现场开盘等活动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海亮)2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深圳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统称“房地产企业”),2月10日后方可复工营业。如有房地产企业未经报备擅自复工,一经核实,将暂定其业务经营活动或网签,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档案。
通知要求,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关于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安排,深圳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营业”的要求。2月10日后,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深圳市及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按程序备案后方可复工营业。
与此同时,在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应坚决杜绝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房地产企业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盘活动,暂停房地产中介线下带看房活动(企业自持物业出租除外),暂停疫情重点地区现场评估业务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称,如有房地产企业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经核实,将暂停其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或网签,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档案。情节严重,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王海亮
编辑杨娟娟校对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