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署省级机关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日期:02-05
机关事务管理局

原标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署省级机关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2月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号召省级机关各单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爱国卫生工作,群防群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爱国卫生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14条具体意见。

一是要加强疫情排查,阻断传播途径。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聘用人员、外包服务单位人员有无疫情发生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及感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情况的摸底排查。做好进入机关办公区域人员的健康检查,外单位进入人员还要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做好登记,并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或减少会议、培训及大型活动,倡导通过现代化办公手段完成一般性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二是要加强环境整治,杜绝风险隐患。严格按要求对机关办公楼区进行清洁、通风和消毒,特别是会议室、值班室、食堂餐厅、电梯轿厢、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按钮、开关、扶手等重点部位,应定时高频次清洁消毒。做好公务用车清洁和消毒,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口罩方可上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要求,确保有毒有害垃圾规范收集处置。

三是加强食堂管理,保障就餐安全。严格落实食堂操作人员每日晨检制度,严禁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上岗。操作人员工作期间须按要求更衣、洗手、消毒,并全程佩戴口罩。严禁采购、烹制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肉禽蛋等食物烧熟煮透,杜绝生熟交叉污染。加强食品餐器具、加工场所的清洗消毒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自助餐,宜采用分餐形式供餐,有条件的单位特别是集中办公区可通过错时取餐、分派盒饭等方式供餐,避免人员聚集,保障就餐安全。

四是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护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科学理性面对疫情,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加强对物业、保洁、食堂、安保等服务外包单位的监管,督促服务外包单位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开展防控知识普及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坚决杜绝疫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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