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可先放行后办手续

日期:02-05
疫情

原标题:海关总署: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可先放行后办手续

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快递方式进京的疫情物资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琳)2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综合司司长金海介绍,海关总署对疫情防控实施快速通关,加快医疗物资供给保障。对于境外捐赠的疫情物资,海关可以凭主管部门的证明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

目前,全国各通关现场已设立了专门的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提供更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1月24日,海关总署下发通知,要求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对进口捐赠物资,实施快速验放。1月26日凌晨,海关总署对外发布了公告,对于境外捐赠的疫情物资,海关可以凭主管部门的证明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1月27日,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制发通知,进一步明确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具体措施,对于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等,通过各类方式进口的以及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快递方式进京的疫情物资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

据统计,2020年1月24日以来,全国海关共验放疫情防控物资17.1万批次,3.77亿件,价值12.16亿元。

新京报记者陈琳

编辑李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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