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出台十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环球网记者陈超】2月5日,环球网财经获悉,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优化金融服务、做好企业服务、稳定用工队伍等三个方面出台十条措施,鼓励全市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通知》首先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费。
其次要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精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2.加大市技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贴息力度。对在库及新增项目,市技改基金(二期)年利息由4.5%降到3.5%(财政和银行各承担50%),期限不超过1年。3.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压降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4.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榕分支机构及兴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供应链融资、线上自助贷款等方式,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最后要求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发挥海峡基金港等金融服务平台功能,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要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市属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