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基层“两书一查”压实建筑工地防疫责任
新华社上海2月4日电(记者李荣、郑钧天)建筑工地防疫责任重大,应严格遵守停工复工的各项防控要求。上海市住建委最新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强调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符合条件方可开工。
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基层已经行动起来。金山区以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和加强巡查的“组合拳”,压实水务建筑工地的防疫责任。根据上海市要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2月10日以后,鼓励建筑工地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因地制宜,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
发放的告知书明确了项目复工(新开工)的时间、要求以及条件,只有按照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实名制台账,将信息及时录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实名制信息系统,并主动向区水务局提交承诺书,同时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在2月9日24时之后复工。金山区水务部门目前每天派出检查人员,对33个项目工地的停工状态、消毒以及人员进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全覆盖。
上海市住建委要求,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各个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若拟进场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工地须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在沪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