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市疫情防控办发布通知我市在各公路卡口设置检测点
2月3日,市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各公路卡口按照“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做好疫情排查。
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国省干道及县乡公路市域入口都要设置检测点,对所有过往车辆和行人实行24小时全覆盖疫情防控检测,做到不漏一车一人。
每个检测点由各县(市、区)抽调交通、卫健、公安、交警及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和骨干人员组成排查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做到无缝对接。
交管部门负责将车辆和行人引导至待检区域。卫健部门负责对所有人员核准后进行体温检测(包括所有车辆内乘人员和各类过往人员)。对过往车辆内乘人员的体温检测,要求摇下车窗一一主动近前测温;对其他类型的过往行人(主要是非乘机动车人员)测温,要对测温仪采取必要的保暖措施,避免产生测量误差。测温低于37.3℃的立即放行。第一次检测体温超过37.3℃的,需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体温仍高于37.3℃的,卫健部门要详细登记其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并询问流行病学史,如无流行病学史的,告知其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流行病学史的,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排查,并跟踪回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登记车辆牌照、驾驶人驾驶证拍照以及手机号,每班汇总后统一交公安部门备查。公安部门负责对所有乘车人员进行身份证登记和核录,如不存在任何问题和隐患,立即放行。如因不负责任、工作疏漏导致疫情蔓延扩散,要严肃追究各县(市、区)及检测点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