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例
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2月2日0—24时,青海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例,新增重症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0例。其中,西宁市报告3例新增确诊病例;海北州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截至2月2日24时,青海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0例。确诊病例中,西宁市12例,海北州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64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人,尚有26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4例确诊病例的情况为:
1.马某某,女性,33岁,长期在武汉市从事餐饮服务。1月23日从武汉自驾车出发;1月25日抵达西宁;1月30日因发热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被收治隔离。
2.张某某,男性,43岁, 1月10日赴武汉;1月15日乘飞机返西宁; 1月31日因咳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被收治隔离。
3.郭某某,女性,42岁,系上述病例2张某某的妻子, 1月10日赴武汉;1月15日同机返西宁;1月31日陪同丈夫到定点医疗机构,随即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因胸闷即被收治隔离。
4.冶某某,男性,26岁,系上述病例1马某某的同行接触者。1月17日自驾车赴武汉旅游, 1月23日随同上述病例1马某某从武汉自驾车出发;1月25日抵达门源县后被当地安排居家隔离观察;同行者上述病例1马某某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后,将其迅速转到海北州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隔离。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规定,结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上述4例病例为我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已开展追踪调查和医学观察。(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