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新政 对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工作人员每天补助300元

日期:02-01
疫情

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我省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患者救治费用补助、疫情流行期间疑似感染人员治疗费用、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试剂采购经费等内容。根据通知,确诊感染人员治疗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理、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通知显示,经省政府同意,确诊感染人员的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省级财政总体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予以补助(省属和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省级财政补助40%),并对重点疫情地区和财政困难市县予以倾斜支持。(记者缪梦羽)

原标题:我省出台新政对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工作人员每天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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