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采取多种举措进行防控。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均安排24小时应急值守,各级医疗机构启动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疾控机构及时开展疾病监测、做好流行病调查处置、病原检测准备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制定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安排医疗机构开通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强化肺炎病例监测、发现、报告。截至1月22日14时,全省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
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宣传四个工作组,统筹开展工作。组建省级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专家团队,制定实施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依法监督、基层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爱国卫生、信息发布、中藏医防控等8个方面专项防控方案,全面依法开展疫情防控。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马永成告诉记者,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已知会引起疾病,患者表现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不同,例如中东呼吸综合(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新型冠状病毒(nCoV)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如2019中国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月20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马永成说,人感染冠状病毒的主要症状,取决于感染病毒的种类,但常见的症状包括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在更严重的情况下,感染会导致肺炎,严重的急性呼吸道综合症,肾衰竭甚至死亡。目前没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
目前正处于冬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马永成建议,广大公众要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尽量减少外出,加强个人防范,保持基本的手和呼吸道卫生,以及安全的饮食习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例如咳嗽和打喷嚏)的患者密切接触。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可佩戴口罩。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洗鼻。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