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啄木鸟说|年关时节倍思“清”
春节临近,年关将至。
对党员干部来说,年关是“廉关”,能否清正廉洁过好节,不把“年关”当“敛关”,清风正气过好年,是对党员干部廉洁品质的重要考验。
梳理近年来披露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不少就始于逢年过节所谓的“礼尚往来”、“节日腐败”。河北省承德市委原副秘书长王瑞林从2007年至2014年,利用逢年过节之机,收受15人所送礼金13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更是有着自己的一套“节日经济学”,在其中45笔受贿款中,半数以上的受贿钱款是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前后收取,他还自认为是“细水长流”的“节日问候”;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在其忏悔材料中写道:“不守小节,礼品礼金积沙成塔……从拿点收点开始,次数由少到多,数额由小到大,时间由短到长,对象由亲到疏,尽管每次收受的数额都不大,但日积月累小数额就变成了大问题。”
年关时节倍思“清”。礼尚往来,人之常情。节日期间,道一声问候,相互馈赠一点儿礼品无可非议。但面对变了味的“答谢饭局”、“给压岁钱”、“送土特产”、“送高档烟酒”、“置办年货”,等等,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警惕,切莫一朝不慎,让温水煮了青蛙,身陷“年关”,让过节变成贪腐发酵的温床。
清朝张伯行在《禁止馈送檄》写道:“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一张贺卡、一条短信连接的可能是浓浓情谊,一张购物卡、几盒高档烟酒套住的可能是名誉和自由。过节如过关,是“自我心存道,外物少能逼”超然过关,还是“入乡随俗、白袍染墨”身陷关口,关键在于能否不忘初心、坚守初心。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被“乱花迷眼”,在节假日走亲访友、礼尚往来之际,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守住廉洁底线,确保过一个“一清二白”、“清清白白”的节日。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人生如赶路,年关、人情关,廉洁关……都只是漫漫人生必须通过的小小一“关”,要想行稳致远,就必须知所避、知所拒、知所守,走好每一步,顺利通过每道“关口”。(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