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持续落实三项制度将监督延伸到“最后一米”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2019年,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持续落实村务公开报备、资金监督台帐、走访群众三项制度,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到田间地头、村落院坝去掌握实情、收集民意,着力发现和查处基层干部失职失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将监督延伸到“最后一米”。
落实《关于实行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的通知》杜绝“村雾公开”。该州要求各村(居)委会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务、村务、财务等事项公开情况报乡(镇、街道)纪委备案核查,乡(镇、街道)纪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一些地方还将群众关心的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扶贫、慰问、种粮直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危旧房改造等民生事项作为必须公开的内容,公示3至5天群众无异议后再上报备查。与时俱进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村务工作,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严格执行《关于在乡(镇、街道)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账的通知》严防“跑冒滴漏”。要求全州104个乡(镇、街道)对扶贫、救灾救助、涉农补贴、涉农项目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类资金建立独立台账,明确资金类别、数量、使用范围和对象、使用程序、资金的去向和用途。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规定报备具体内容、流程、方式等。与此同时,将民生资金监管工作与扶贫领域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结合起来,零容忍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奶酪”动不得。2019年,全州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613件,给予批评教育2494人,问责处理296人,党纪政务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问责单位30个,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05批(次)698人。
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走访。8个县(市)相继探索制定了基层走访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责任主体、方式方法、主要内容、线索处置、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工作内涵。走访工作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聚焦党的建设、脱贫攻坚、权力运行、扫黑除恶等核心内容,着力解决扶贫领域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悉,该州2019年通过执行三项制度,累计发现问题4253个,给予批评教育300人,问责处理28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