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通报5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日期:01-23
青铜峡

原标题:青铜峡:通报5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青铜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1.小坝镇先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包正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4月,包正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41mg/100ml。2019年11月,小坝镇党委给予包正军开除党籍处分。目前,检察机关对该案正进行审查起诉。

2.峡口镇赵渠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村支部委员马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5月,马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9mg/100ml。2019年11月,利通区人民法院判决马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月,峡口镇党委给予马锋开除党籍处分。

3.邵岗镇二旗村党支部党员李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12月,李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28mg/100 ml。2019年6月,市人民法院判决李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9年7月,邵岗镇党委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处分。

4.青铜峡镇利民社区党支部党员丁斓挺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6月,丁斓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13.44mg/100ml。2019年8月,市人民法院判决丁斓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9年11月,青铜峡镇党委给予丁斓挺开除党籍处分。

5.裕民街道东街社区党支部党员孙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6月,孙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55.91mg/100ml,市公安局对孙立作出罚款两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2019年10月,裕民街道党工委给予孙立党内警告处分。(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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