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对生命负责名义,联防联控新型肺炎疫情
临近春节,新型肺炎疫情却不期而至。据国家卫健委披露,截至1月20日24时,已收到国内4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91例(湖北省270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上海市2例),另有14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54例。
随着近日确诊病例增加,社会关注度提升,有关各方的防控力度也在提升。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日,武汉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出武汉市要启动战时值班备勤机制,明确将采取更严格的举措,内防扩散、外防输出。21日,指挥部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武汉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均由政府买单。
事实上,不只是国家卫健委跟武汉当地采取了针对性的防控强化动作,很多地方也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不少地方都明确,未来将加大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监测筛查,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场所启动体温监测机制,并做好隔离治疗和病例救治,有的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有的为此召开调度会;部分航空、铁路及旅游平台也出台了免费退订措施。
针对这起突发性疫情,确实有很多方面都已行动起来。而按照上级联防联控的要求,各地方、部门在防控协同性与衔接性上也可继续下功夫。
2003年非典过后,我国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里面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一并明确的,还有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途径与层级化分工,包括国家层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职责。
有报道提到,武汉当地对疫情源头华南海鲜市场休市整顿,依据的就是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条例的规定。考虑到疫情会传播扩散,有关各地显然都应对表条例中的要求,对镜自照,看自身有无尽到条例中的规定,并以条例为遵循,对各相关部门分工进行合理分配与有序统筹,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及铁路、交通等各尽其责,所尽之责又能是“同向发力”,起到更好的联防联控效果。
眼下国家卫健委已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对新型肺炎类别做了明确。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但要求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无疑显示了对此次疫情的重视。对地方、部门而言,在疫情防治的治疗和控制手段上,也当对照这重要求,该“升格”的就不能按僵化标准来,更不能轻易降格。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的说法,新型肺炎确定存在“人传人”的情况。世界卫生组织则指出,最新报告的感染信息表明,现在可能存在持续人传人,还需要多分析。鉴于春运高峰期已至,人口流动频密,人与人接触广,这些流动动辄跨省,监测、应急处理等又涉及多部门,要以更大力度、更全举措防止“人传人”,还得跨地域、跨部门的协调,做到齐抓共管、协同处置,而不能止于条块分割的防控治理思路。
诚如有些人说的,防疫也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这会涉及管控、动员、监测检查、科普等,里面有些工作很可能是以削减民众便利度为前提。在此情境下,既要着眼于防控效率,该行动就行动起来,也要有序有规则地来——既然现在已有了相关条例,就该依法而为,在规则框架下理顺各方职责,也确保各项举措的正当性合法性,实现更高效合理的联防联控。
这样的“按法规来”,也是对政府积极作为提出了刚性要求。对照刚性条例,有关方面是否尽到了自身职责,也有评判的标杆。
说到底,当此之际,各级地方政府需以对公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依照现有的突发疫情防控方面的法规要求,该提升防控力度就提升,该完善应对方案就完善,力争依托法治化治理与善治力道,早日取得防治新型肺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