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村“取消”拜年磕头 民俗到底该怎么“取消”?

日期:01-21

原标题:河北一村“取消”拜年磕头民俗到底该怎么“取消”?

春节将至,又到了拜年的时节。近日,河北邯郸鸡泽一村出台新规,“取消拜年磕头”的习俗,这一规定引发了村民的争论,有人认为老规矩应该保留,也有人认为小辈磕头,膝盖都肿了,应该取消。那么,“拜年磕头”这一习俗,通过村里的新规就真能直接轻松“取消”吗?

跪拜的历史,从礼仪到秩序

在椅子普及之前,中国人的跪其实就是坐,席地而坐,就是席地而跪,屁股着地、双腿伸直式的做法,叫“箕坐”,像簸箕一样,是不礼貌的。

跪是正式场合的标准礼仪,不分老幼尊卑,大家一体同跪,臣跪君,君也跪臣,子跪父,父也跪子。一方站立、另一方下跪,反而是不礼貌的,《礼记》中说“授立不跪、授坐不立”,意思是别人给你递东西的时候,对方站着你不能跪着,对方跪着你不能站着。

在古籍中,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跪拜故事,比如《战国策》中唐雎说秦王,“秦王长跪而谢之”,《史记》中,范雎见秦王,“秦王跪而请曰”,《韩非子》中还有更有趣的记载,“叔向御坐平公请事,公腓痛足痹转筋而不敢坏坐”,叔向是古之名臣,晋平公和他议事,跪坐太久,腿脚麻痹但却不敢坏了跪姿。

在椅子普及之后,中国人坐的姿势变了,跪拜逐渐成为了体现尊卑贵贱的仪式,臣跪君,君不再跪臣,子跪父,父不再跪子,一方在椅子上高坐,一方在地上跪拜,高低分明,秩序森严。因此,在近代以来,跪拜的礼仪一再被批评,甚至被看做是等级制度的特征。

现代社会不再强求未成年人跪拜

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家庭成员亦是如此。当然不必过度强调跪拜的等级色彩,更不必把这看做是一种必要的文化传承,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模式,如果愿意跪拜,也不过是一种个人选择。

然而,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并不能完全理解某种仪式背后的含义,也不能自主决定自我的行为,因此就要格外警惕,成年人不应该以任何强制或诱导的形式,让孩子下跪、磕头。因为这可能在他的人格、价值观的成型过程中,造成不可预测的影响。或许有的孩子会因此对家庭关系产生误解,觉得在家庭中就要委屈自己、压抑自我。也或许有孩子觉得家庭中就应该如此,甚至变成“老规矩”的维护者,等他长大以后,同样要求下一辈,而忽视了孩子的想法。

现实生活中,强制孩子磕头的情形或许并不常见,最常见的场景是,“来,磕个头,给你压岁钱”,或者父母带着孩子,一起给爷爷奶奶甚至辈分更高的长辈磕头,这无疑是一种诱导,同样应该避免。

村规民约不该管得太宽

此次鸡泽一村规定,取消跪拜磕头的习俗,可以理解的是,其初衷或许是想加快移风易俗的进程,建立新的过年风尚。

然而,值得商榷的是,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不许跪拜,是否合适?能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

很难得出肯定的答案。

首先,风俗的变迁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外力的影响微乎其微,试图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性措施或其他方式影响风俗的行为,往往适得其反,不但不能改变旧风俗,有时候反而会强化旧风俗在人们心中的意识。比如这次村里一广播“取消拜年磕头”以后,立刻就有村民念叨:“老规矩就该保留,要不然孩子们以后都不知道了”。

其次,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体现,不具备强制力,因此也不应该制定具有“肯定性”或“否定性”的条款,类似于“必须做什么”、“不许做什么的条款”,不宜出现在村民民约中。一般来说,村规民约的条款应是提倡、引导性的,比如“提倡”“建议”“鼓励”等。

在此次鸡泽一村的“新村规”中,所谓“取消过年跪拜”,显然是没必要的,村规民约并不具备“取消”某种风俗的约束力,这样的条款其实毫无意义。如果改成“鼓励和提倡成年人不跪拜,建议家长不要求未成年人跪拜”,或许更恰当。

新京报记者周怀宗

编辑唐峥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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