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运城:确定全年执行目标任务
本网讯(通讯员靳彦)近日,运城市中院召开2020年首次“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例会”,总结2019年执行工作,对2020年执行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运城中院执行局局长文明军结合实际,对2020年执行工作从九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一是贯彻落实晋高法(2020)1号《关于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向上级人民法院报告述职的实施办法(试行)》,今后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运城中院报告执行工作要成为一项基本制度。二是执行指挥中心要对“3+1”核心指标与执行质效重点指标持续监控,确保指标值从一开始就高位运行。三要实现执行办案开门红。春节期间是执行办案的黄金期,从1月13日到2月14日在全市法院开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专项执行行动,这既是“三晋跨年执行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最高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专项行动的组成部分,要和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及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力争解决一批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小标的案件。四是着重解决涉执信访案件,全面贯彻“1+ 1+1+1”执行工作模式,用足各项惩戒措施,确保涉执信访案件能够在本院有效化解。全市法院全年开展涉执信访案件化解专项活动,要主动和各级人大代表联系汇报执行工作。五是抓紧整理已执结案件的案卷,确保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一致,并及时将纸质卷宗归档。六是组织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在执行实践中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七是梳理2019年度检察建议,查明检察建议的情况并形成报告。八是外出异地执行必须符合规定,全面实行事项委托执行制度。九是1月和2月的“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活动合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