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梧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学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梧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学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张学军违反政治纪律,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经审批私自出境,隐瞒不报实际持有的房产股票,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等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当;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学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官商勾结,为官不廉,知法犯法,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学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十二届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免去其中共梧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中共梧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学军简历
张学军,男,汉族,1966年2月生,湖南邵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9—1987.07湖南师范大学体育系体育专业学习;
1987.07—1996.05湖南湘潭大学助教、讲师;
1993.09—1996.05中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贸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6.05—1997.04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北京三峡经济开发集团宜昌金仑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1997.04—1997.12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聘任);
1997.12—1999.10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1999.10—2000.03广西梧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0.03—2002.09广西梧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2.09—2004.01广西岑溪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11)(2002.04—2002.10在广西第二期中青年干部赴美国进修班学习);
2004.01—2006.07广西岑溪市委书记;
2006.07—2006.11广西梧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6.11—2013.04广西梧州市副市长;
2013.04—2016.05广西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8.09—2013.06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6.05—2016.09广西梧州市政协主席候选人、党组书记(2016.06);
2016.09—2019.10广西梧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9.10—2019.11广西梧州市政协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