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省纪委省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廉关”过“廉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欢乐祥和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副调研员李明海违反“禁酒令”问题。在《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颁布实施后,2018年6月25日,时任黔西南州望谟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明海,在接待州委专项工作组正常公务晚餐后,明知工作组成员(另案处理)处于公务活动期间不得饮酒,仍然违规安排“二次接待”,宴请工作组一行到其宿舍吃宵夜并饮白酒。此外,李明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李明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毕节市赫章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郁春借学习培训之机变相旅游问题。2017年11月4日至11日,王郁春带队到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参加“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期间,王郁春组织参训学员30余人到黄河壶口瀑布、西安兵马俑景区游玩。2019年11月,王郁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毕节市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曹玮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1月至9月,曹玮在任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期间,县交通运输局不严格执行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先后5次使用单位办公经费,以工会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过节”购物卡,价值共计69000元。其中,发放“春节元旦”购物卡23800元。2019年1月,曹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原党委书记包小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包小玉在历任金源社区党委书记、金华镇党委书记期间,连续3年共收受管理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的飞天茅台酒18瓶、“和天下”香烟3条。此外,包小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1月,包小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炳祥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2月1日,杨炳祥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为其子操办婚宴53桌,其中超规定办理38桌,违规收受66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53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杨炳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杨炳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六、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彭仕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彭仕康在任播州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庭长期间,多次自驾法庭警务车用于个人上下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彭仕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彭仕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6起问题,有的执纪违纪公然违反“禁酒令”,有的企图“瞒天过海”借公务之机旅游,有的屡禁不止违规收受“节礼”,有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站位不高,对党员干部缺乏管理与约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对纪法缺乏敬畏。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等多发问题,及时发现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从严坚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