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彦淖尔市:回访教育让“掉队”干部放下“包袱”重拾干劲监督执纪更“给力”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2019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抓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帮助“犯错”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145人进行了回访教育。
市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处分种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有效的延伸、巩固执纪执法效果,加强回访教育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以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和因失职失责被问责人员作为回访重点,人数不低于上年度受处分人员总人数的30%。
市纪委监委深入掌握回访对象的违纪案情和与案情相关的政策法规,坚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对存在错误认识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对压力大、情绪低落的,帮助卸下包袱;对受处分后仍有不良表现的,及时敲响警钟;对再次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决从严处理。对作出免职处理和给予撤职处分未安排工作的,要向纪委领导报告,建议纪委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妥善做好受处理处分人员安置工作。
市纪委监委注重强化回访教育的成果运用,将回访情况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反馈,填写回访表,归入廉政档案,并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将影响期满后的受处分党员纳入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同时,监督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以案为鉴,查找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问题,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警示一片”的实效。(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