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芜湖:正风反腐从群众期盼处发力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地处水乡的芜湖县陶辛镇胡湾村有数百亩水面。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村委会将水面承包给他人经营。2010年以来,胡某松在相继担任胡湾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村集体水面长期被胡某宝承办经营,至2016年初已拖欠租金7万元,但胡某松在未追回拖欠款的前提下,私自决定继续发包给胡某宝,截至案发时累计欠款达23万余元,给村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这是典型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后,在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及时开展初核并于2019年10月给予胡某松留党察看一年的纪律处分。有关欠款正在通过司法程序追缴。
2019年以来,根据中央及省委统一部署,芜湖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直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四个聚焦”,重点开展了16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的提示单》、《关于对我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实地督导的具体安排》,明确督导重点、开展实地督导。全市共整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297个,已向社会公布两批整治成果,新建制度50余项。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5件,处理176人,并对三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中之重。近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了无为县昆山镇田蒲村党总支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苏大九在扶贫工作中不严不实、优亲厚友,南陵县弋江镇上洲村对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村(居)干部是党和政府在村(居)工作的形象代表,是村(居)事务的执行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离群众最近,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公信力,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按政策办事、不走既定程序,明目张胆造假、费尽心思谋利,不担当不作为等,这些问题都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件、处理115人。
黑恶势力直接侵害老百姓的利益。芜湖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重要专项治理同步推进,多措并举,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实行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工作制度,包案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问题线索的查处,全程督促指导,推进落实,强化攻坚,决不让腐败分子漏网、“保护伞”逃脱。
为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建立逐案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工作制度,往案再查、现案严查、逐案排查,不漏线索、不留死角。积极落实案件线索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三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签字背书制度,着力挖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19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77件,处理174人。“以前举报他们为非作恶的事情,总是招来这些恶霸的疯狂报复,这下不仅抓了恶霸还将隐藏在背后的保护伞也揪出来了,我们总算是可以放心了!”一位举报者在看到市纪委监委对“保护伞”案件的通报时激动地说。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是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举措。无论是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还是深挖基层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芜湖市纪委监委始终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以扎实的整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