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出台地方规章明确生产者召回主体责任
新华社南京1月15日电(记者郑生竹)记者15日从江苏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明确生产者召回主体责任,该省近期出台全国首部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地方规章。
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费品质量负责,跟踪观察其生产的消费品安全状况,收集消费品缺陷信息,建立健全消费品追溯体系。
为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对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监管,办法还明确了收集缺陷消费品信息的途径可以通过监督抽查、举报投诉、信息共享、电子商务平台监控、伤害信息和风险监测等方式。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召回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召回管理地方立法。据统计,从2013年起至2019年11月底,共对192家企业生产的257款302.5万件产品实施了召回,召回数量6年来增长近200倍,建议36家企业对生产的45款29.1万件产品实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