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名代表下基层,提升立法质量
人大代表们下到基层,提供了一种履职新示范,也实现了立法层面的上下良好互动。
▲2019年12月,北京会议中心6号楼一层餐厅,服务员推着垃圾分类回收车,将剩余食物装入厨余垃圾桶,纸巾放入其他垃圾桶。新京报记者李凯祥摄
14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大力推进‘开门立法’”成为其中的亮点。
从媒体报道来看,2019年8月份以来,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北京市开展了“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其中,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全部27名市领导率先行动,1.2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直接听取24万多市民意见建议。
一万多名人大代表下基层,听取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见和建议,这种履职方式的新变化,成为此次北京两会的重要亮点。
垃圾分类本身就是个兹事体大的系统工程,往小了看,关乎民众的日常生活习惯,往大了来说,和城市管理水平息息相关。
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便垃圾分类相对成熟的日本,让民众养成分类的良好习惯也花了数十年。在垃圾分类推行半年多的上海,“定时定点”的矛盾、志愿者何时撤离、违规处罚是否到位等问题,目前依然存在。这些经验和案例说明,在制度设计层面,必须充分照顾民情民意,考虑到各种可能的细节问题,努力寻找最优解。
在全面实行垃圾分类上,北京虽然不是最先吃螃蟹的,但2011年通过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上北京又是首都,在垃圾分类问题上的制度设计,会成为各地参考的重要依据,这更加考验开门立法的水平。
无论是审议各项议案、报告,还是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每年各地的两会时间,都是人大代表集中履职的重要窗口。但对他们来说,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功夫远在两会之外,要履好职,就得深入基层,加强同群众的联系和交流。
而且,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一些法律规章的制订和调整,要实现开门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同样离不开人大代表们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尤其是涉及垃圾分类这种牵涉面甚广的议题,更得广集民意,避免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社会脱节,执行时出现各种矛盾。
就北京此次来说,这些人大代表们下到基层,前往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广泛征求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提供了一种履职示范,也实现了立法层面的上下良好互动。
一方面,作为未来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主体,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等,他们有哪些利益上的诉求和痛点,可以通过人大代表的渠道,反馈到草案的修订中;另一方面,在增进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情感联系之外,集中组织下沉基层的举措,同样提供了普及垃圾分类常识的机会,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从这个角度看,北京人大代表下基层,听取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见和建议,在开门立法层面的形式创新,其实相当有必要。开门立法,让法律规章能充分贴近民意,也契合“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对人大代表职能的既定要求。
□熊志(媒体人)
编辑陈静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