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社局回应企业裁员:督促完善补偿方案,通畅举报渠道
去年企业裁员的人数比前年有所增加,裁员主要原因包括生产经营困难,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转型升级等。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吴娇颖)1月14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陆晓播回答新京报记者关于企业裁员引发争议的提问时表示,从对去年企业裁员数据分析看,企业裁员的人数比前年有所增加。将完善经济补偿方案,同时通畅举报投诉和调解仲裁等渠道,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陆晓播介绍,对于企业裁员的情况频繁发生的问题,人力社保部门也一直高度重视,并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规模性裁员的信息反应机制。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超过一定规模或比例,需要向人力社保部门报告。从对去年企业裁员数据分析看,企业裁员的人数比前年有所增加,裁员主要原因包括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企业裁员,由于产品结构调整、生产转型升级而裁减员工,这类企业同时还在招聘员工。
“对于企业裁员这个问题,我们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50%),去年全年返还失业保险费16.2亿元;同时,对已经裁员的企业,积极协助提供再就业服务,从去年情况看,90%以上的企业被裁减员工实现了再就业,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整体稳定。”陆晓播说。
陆晓播介绍,在企业裁员过程中,往往因为经济补偿的标准、加班费等问题,产生一些争议或者纠纷,说明现在企业和员工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方面的意识增强了。
“我们作为劳动保障的主管部门,必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企业发展利益,关键是要合理把握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利益平衡,在具体的处置过程中应当做到依法依规。”
陆晓播说,一方面,指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职工的协商沟通,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通过完善经济补偿方案,来解决这些争议或纠纷。另一方面,通畅举报投诉和调解仲裁等渠道,引导职工和企业通过合法方式予以解决,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吴为吴娇颖
编辑李国君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