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健全制度 强化水利项目监管

日期:01-14
新昌

原标题:新昌:健全制度强化水利项目监管

来源:新昌县水利局

【本站1月13日讯】近年来,新昌县在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强化项目监管,从项目储备至完成资金拨付,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管内控体系,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资金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

一是项目先储备。制定《新昌县水利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科学掌握全县水利建设需求情况,推进“阳光水利”建设。提前储备一批农村饮用水改质提升、水库除险加固、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民生水利项目,并落实专人管理,从中择优选取相关项目纳入年度面上水利建设实施项目。

二是前期早谋划。对百姓有需求、但要素保障还未完备且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提前谋划,做好前期工作,待要素保障到位后实施。将新民江河道治理列入2020年政府投资实施项目;将新昌江干流(长诏水库-王泗洲大桥段)、澄潭江干流(蔡家-社古大桥段)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列入2020年前期项目。

三是过程求规范。建立“1+N”管理制度,“1”是指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新昌县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对项目申报与立项、资金分类范围、补助标准及拨付等方面列明了具体要求,“N”指各个类别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了小额工程的简易发包、工程变更、项目审计、资金拨付等,建立一套基本完善的水利建设管理与资金监管内控体系。

四是结果讲实效。制定《新昌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以综合分析,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中进行激励和约束,逐步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对评价结果优秀并绩效突出的,后续资金优先保障;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已安排资金的拨款和支付,未按要求整改的,暂停该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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