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大保障措施维护民企权益 让企业家得到真正的安全感

日期:01-12
甘肃

原标题:甘肃:十大保障措施维护民企权益让企业家得到真正的安全感

正义网兰州1月12日电(见习记者杨景茹)“我要代表我们200多家4S店、5万多名员工,向检察官表示感谢。”12月初,在甘肃省“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甘肃省汽车业商会会长唐占忠向甘肃省检察院表示了谢意。此前,因未销售车辆办理临时牌照“难”,且程序繁琐、运营成本高,新车从库房到销售点这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困扰着汽车经销商。

在甘肃省检察院检察官金耀龙上门走访时,唐占忠向他讲述了其中的无奈。知晓这一问题后,甘肃省检察院牵头组织,联合省交警总队、工商联等多个相关单位进行座谈,新车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得到了解决。

以上,只是甘肃省检察机关“千人进万企”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5月,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出了“十大服务保障措施”,并列入全省检察机关着力打造的“亮点品牌计划”。

近年来,甘肃省营商环境正在大幅改善,各市州、各地区竞相在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做文章。经济社会的发展,自然离不开法治环境的保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精准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是社会发展给予的一道命题,甘肃检察机关如何作答?

民营企业从不愿开口到主动求助

“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组织了3210名检察干警走访大中小微企业12505家,调研了解企业所思、所盼、所需,收集涉法涉诉等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问题。”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此次走访共收集到企业反映的线索1339件,其中涉法涉诉问题仅占少一半,有的是多年来形成的积案,更多的则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和困难。

一些问题,牵涉多个部门机构,历史原因复杂,解决起来,千头万绪,不好操作。但是,检察机关没有回避、推诿,而是以“尽我所能、倾我全力”的态度,尽可能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和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

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邀请工商联、动力公司、城建部门商讨推进管道施工,为城郊民企解决了生产用水问题。

兰州市检察院释法说理,劝使拖欠工程款单位结款,为建设公司解决了债务纠纷。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和广河县检察院对接,积极向政府汇报问题,解决了“滨河国际城”消防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对于收集汇总的问题线索,检察机关已移送分流562件,办结468件。特别是对于一些复杂疑难问题的解决,检察机关采取了交各级院领导挂牌督办的方式,对399件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督促,截至目前已办结284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100余万元。

“走访还了解到,不少民营企业在法治建设中存在一些短板,有的法治意识不强,有的内部治理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为企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少智表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也尤其注重做好法律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建设,探索完善了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和协调沟通机制。

根据办案实践,甘肃省检察院还研制了《企业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50项提示》,从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对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遇到或易忽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这次专项行动在民营企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甘肃省工商联商会工作部部长刘昶告诉记者,“刚开始,一些企业还持怀疑态度,觉得那么久都难解决的问题,这次就能解决了吗?我们的难题不涉法涉诉,和检察官说能有什么用呢?但看到一些成果后,许多企业会主动把一些案例拿到桌面上,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这件事办得好!检察干警辛苦了!望早见成效,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助力甘肃营商环境大改善和民营经济大发展。”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也作出批示,对专项行动表示了肯定。

最大限度降低办案环节负面影响

保护民企发展,不仅需要走进企业发现问题,更需要在司法办案的实践中处处落实。甘肃检察机关以“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保护不偏倚、服务不添乱”的工作理念,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各类刑事犯罪。

截至10月底,甘肃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高利转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犯罪118件1203人,审查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898人,监督立案18件,监督撤案3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件次,对涉非公经济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9件。

与此同时,如何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办案环节负面影响,也是检察机关需要修习的重要功课。

今年11月,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串通招投标案,涉案企业达到了20家之多,涉案项目总标价达3432万余元。经了解,目前甘肃省拥有水利水电二级资质以上的企业一共只有75家,而在涉案的20家企业中,有16家省级二级水利水电建筑企业资质、4家三级建筑资质。

综合考量犯罪事实和经济发展形势后,该案承办检察官开展释法说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该案发起人陈某及其公司提起公诉,对19家犯罪嫌疑单位和19名法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涉案企业为我省水利建设做出过一定贡献,如果机械办案,可能会对全省水利建筑行业造成一定冲击。”酒泉市人大代表许建中参与了该案听证会,在他看来,该案带来的社会影响,比案件本身更有意义。

“我们以为串通招投标只是一种违规操作,并不构成违法。”该案办结后,记者见到了涉案企业代表童某,他言辞恳切,难掩后悔之意,“这次我们上了一堂非常深刻的法治课,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给了企业再次发展的机会。”

“民营企业是很脆弱的,它的负责人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就可能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这不仅事关几十、上百人的就业问题,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该院检察长潘玉明解释了其中关键,“该受到法律制裁的我们绝不姑息。但是不能把案子办了,而企业垮了。”

据悉,今年前三季度,甘肃检察机关对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限制人身自由也能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依法不批捕14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37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3人。

使企业家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感

日前,甘肃省合作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知合么村,村民更高杰等人以建设项目施工地点在知合么村地界为由,采取堵门阻工、聚众造势的方式,强迫施工方接受他们对砂石料的垄断运输服务,并迫使他人退出砂石料拉运经营,多个项目施工方不堪其扰,有苦难言。

案件办理后,检察机关并未简单地“结案了事”。

“当地群众采取排外、强制企业就用工用料等单方面接受他们服务的思想,其实是部分村民的共性认识。”该案承办检察官刘晓慧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合作市辖区内,还有不少项目存在类似问题。

“如果不及时教育引导村民,会给我市项目建设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为此,合作市检察院拟定了检察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为合作市项目建设提供保障。“但这种情况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联动整治才能有成效。”刘晓慧表示。

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形成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这份原本计划分发至各相关部门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合作市市长周梅的高度重视,在她的建议下,这份检察建议被直接发送至市政府。

在市政府协调领导下,合作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市场建设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合作市检方提出的排查违法行为、强化行业监管和加强教育引导三个方面认真整改,在30天内落实了相关事项。

“我们当时也受到了强迫交易的威胁,我们还没想好怎么应对,对方就案发了。”东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是合作市第一个EBC项目,总投资2亿元。项目负责人郭殿武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还与我们承建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座谈交流,组织专人协调解决企业与所在地村镇群众有关用料、运输、用工等问题,排查了侵害企业违法线索。”

在依法保障市场秩序外,甘肃检察机关也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创建服务民企的新模式、新机制,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嘉峪关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三十条措施”;平凉市检察院派出检察服务室入驻市工商联、政务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兰铁分院与成都、南宁铁检分院共同签署加强沿线铁路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携手为“兰渝”“渝桂”等南向通道沿线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兰州市城关区院与兰州一带一路贸易商会签订《检企共建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法律服务……

站在时代的节点上,为带动西北五省区营商环境的整体优化,甘肃省检察院还发出了倡议,联合陕、宁、青、新等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水深鱼悦,城强贾兴。“比起给企业解决单个的问题,给民营企业信心更为困难,也更加重要。”甘肃省政协委员、甘肃省民间商会副会长、甘肃华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鑫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这半年来的‘大行动’,让我们企业家得到了真正的安全感,我们也对甘肃省的民营经济发展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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