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盗挖海砂 青岛黄岛:公益诉讼筑起海洋生态"保护盾"

日期:01-12
黄岛东港

原标题:非法盗挖海砂青岛黄岛:公益诉讼筑起海洋生态"保护盾"

如何守护这一抹蓝色海湾

青岛黄岛:公益诉讼筑起海洋生态“保护盾”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拥有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自然港湾23处……

如何守护这一抹蓝色的海域?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将目光锁定在海洋领域公益诉讼。2019年以来,该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全力筑起蔚蓝海洋司法“保护盾”。

跟进监督:向非法排污亮剑

2019年3月,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全区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过程中,发现2018年胶州湾一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检测污染物超标,为劣五类水质。

发现这一线索后,检察官们第一时间兵分几路,沿河岸查找污染源,经过几天摸排,终于找到了河流超标的原因:该河流下游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经处理的污水不达标便排放入河,遇到污水排放较多的情况还会造成污水管道冒溢,冒溢污水未经处理经地表流入雨水管道后直接入河,导致河道污染物超标。

胶州湾被誉为青岛的母亲湾,是我国沿海典型半封闭海湾,设有青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大量的陆源污染物入海,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赤潮发生,严重破坏海洋生态平衡。黄岛区检察院遂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该院邀请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委员、街道办事处及被监督行政机关召开诉前会议,共同为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把关、把脉。

经会议充分论证,最终形成解决方案。经跟进监督,截至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已经达标,非降雨时段冒溢问题已初步解决。

主动出击:助力海洋文物保护

黄岛区海岸线长、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洋领域的文物保护工作是否到位一直备受黄岛区检察院的关注。

2019年初,黄岛区检察院便开始部署海洋文物保护专项活动。检察官先后奔赴14个镇街,实地查看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对破坏沿海文化景观长廊、标志性人文景观或者文化设施、海防遗址等保护不力情形进行重点摸排。

经调查,该区内两处海防遗址属明清时期古遗址,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未设置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未划定必要保护范围,该院遂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经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已采取措施完善海防遗址保护措施,并将对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巡查检查,落实文物保护安全监管责任。

马濠运河系横跨山东半岛之胶莱运河的一部分,为元、明两代相继开凿的我国唯一海水运河。1984年,青岛市政府公布马濠运河遗址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修复马濠运河遗址中段并将运河东侧辟为公园,是周边群众进行休闲文化健身娱乐活动的聚集场所,有重要的文物保护价值和生态环境保护价值。检察官发现,当地地铁施工泥浆未经彻底沉淀,直接经雨水管道排入马濠运河进而堵塞河道,污水经马濠运河流入唐岛湾及前湾,进而污染海洋环境,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遂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并及时清理马濠运河河道内泥浆。

检察建议发出后,2019年9月6日,被监督单位召开现场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对排河管道及河道内淤泥进行清理,并确保施工泥浆进行彻底沉淀后再进行排放。

生态修复:向盗挖海砂者敲响警钟

2019年以来,杨林(化名)等三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多次到青岛市黄岛区高峪村、东港头村海边非法采砂。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后,黄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经审查,杨林等三人在国家级海洋公园范围内非法采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立案审查。

经鉴定,高峪村岸滩采砂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58.7万余元,东港头村岸滩采砂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7万余元。

经查,案发后杨林等三人缴纳恢复生态环境赔偿款共计8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同案犯也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补偿款20万元,盗采的砂11车共计339方已被追缴。

为修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黄岛区检察院向黄岛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对在高峪村、东港头村非法采砂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确保恢复原状,不能修复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2019年12月5日,黄岛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被告当庭表示愿意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法院判决杨林等三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鉴定费用共计39万余元,黄岛区第一起海域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

“守护海洋环境,我们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逻辑,切实通过办案助力促进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惠及一方的办案效果。”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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