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躲避酒驾检查冲撞交警竟连闯三个红绿灯
正义网泰州1月11日电(记者卢志坚通讯员鞠晓曦封卉)“他连闯了三个红绿灯,我吓到了,我坐在副驾驶上,喊他停他都不听。”“站在车头的警察没有来得及躲开,直接趴在了汽车的引擎盖上面了,两个手抓着汽车引擎盖靠近雨刷的位置,之后他直接开着汽车闯卡往北去了。”日前,坐在嫌疑人车辆副驾驶位上的小张陈述当时的情形时,依然心有余悸。
1月10日,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9年12月23日20时许,刘某喝了三瓶啤酒后,不听他人劝阻,执意要驾车离开,结果刚开出饭店三四分钟,就看到前方交警进行酒驾检查。
刘某随前面车辆停下车。在快检查到他时,为逃避检查,面对站在车前的交警王某,刘某突然直接踩下油门,将来不及躲避的王某一下子撞倒在引擎盖上,之后驾车连闯三个红绿灯,在行驶了一公里多之后,采用左右猛打方向盘的方式,将交警王某甩落到地面,后继续开车逃离现场。
2019年12月28日,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交警王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2020年1月3日,该案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对其错误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刘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真心悔过,表示会尽力赔偿交警王某的损失,接受法律的惩处。
检察官依法听取了刘某辩护人的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不予采纳。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驾车,为逃避交警检查,采用驾车冲撞交警的手段闯卡,将交警王某撞至引擎盖上后,继续向北行驶直至将交警王某甩落至地面,致王某受伤。刘某以暴力行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应当从重处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27日已印发施行)中明确,袭警行为严重危害国家法律秩序,而驾驶机动车袭警更是暴力袭警中的严重情形,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虽自动投案、认罪悔罪,但其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依法应适用逮捕措施。
检察官提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应当积极配合警察的工作,如果有异议也应当合法理性提出。如果存在轻微违法的行为,更应主动接受处罚,争取从宽处理,切不可像刘某一样,暴力袭警暴力抗法,小错酿成大错,最终得不偿失,留给刘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