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对症点穴”正风肃纪

日期:01-11
党员干部查处

原标题:东乌旗: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症点穴”正风肃纪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突出监督实效,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努力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持之以恒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报销个人消费支出、公职人员酒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累计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9批次,发现问题92件,其中已整改81件,全旗通报33个单位,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人、违反工作纪律13人,严肃查处了4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与公安机关协同工作机制,先后开展了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行动3次。聚焦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累计送达廉洁信52封,及时提醒全旗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带头清廉过节。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尤其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筑牢第一道防线。2019年,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了18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3人(次),占82.7%;第二种形态23人(次),占12.4%;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1.1%;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3.8%。此外,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干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恶意举报的2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

完善体制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对7个派驻机构负责人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对各派驻机构的监督对象和职责任务进行了重新明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监督工作实际,建立了精细化的监督台账,全面强化精准监督质效。为进一步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通过常态化做好廉政风险台账的动态更新,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立足实际,开发网上评议政风行风程序,通过对评议手段进行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民主评议成效,倒逼干部不断提升守纪意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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