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雷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平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雷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雷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雷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雷仁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雷仁在其忏悔书中剖析,没有守牢初心,私心贪欲膨胀、权力观念异化、纪律底线失守,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雷仁表示深刻反思,愧对组织和家人,将努力改造自己,争取早日蜕变新生。
雷仁简历
1987.09—1989.08浙江粮食学校经营与管理专业学生
1989.08—1992.02苍南县五凤乡人民政府文书、团委书记
1992.02—1992.05共青团苍南县委干事、秘书
1992.05—1997.10苍南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7.10—2000.10苍南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副科长
2000.10—2003.07苍南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2003.07—2005.06苍南县委办副主任
2005.06—2006.11苍南县矾山镇党委书记
2006.11—2009.07苍南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
2009.07—2011.10温州市人防办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1.10—2015.01苍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5.01—2016.12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委书记
2016.12—2020.01平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9.10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1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温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