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2019年问责案件26起处理24人通报党组织4个

日期:01-08
主体责任

原标题:繁昌:2019年问责案件26起处理24人通报党组织4个

2019年,繁昌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肃问责、精准问责,切实提高问责质效,全年共问责案件26起,处理2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党组织4个。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问责意识,夯实党委(党组)及党的工作部门问责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现问责压力横向、纵向传导贯通,凝聚问责合力,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全年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6起,占比61.5%,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聚焦突出问题。紧盯环保、医疗、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年共问责环保领域案件4起5人,并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指定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精准有效问责。规范问责启动、调查、审批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工作,对于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调查、认真组织核实,做到全程留痕,切实避免问责泛化、随意化、简单化。出台《建立防错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暂行办法》,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避免让干事创业者“背锅”,真正实现严管厚爱。(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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