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以案促改 做好“后半篇文章”

日期:01-08
国土资源厅

原标题: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提篮子’承揽工程谋取私利,各种代管财产等‘机关’看起来巧妙,但在党纪国法面前,终将原形毕露,无处遁形!”近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唐新民与驻在单位新晋干部集体谈话时,再次以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三新和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腐败案为警示教材与在座干部一起深入剖析。

一名新晋干部表示,以陈三新和孙敏案为教训,更能深刻体会到“廉洁是福,腐败是祸”的人生哲理。

近年来,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用好陈三新、孙敏等警示教育案例,在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系列教育活动,查找监督薄弱点,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省自然资源厅(原省国土资源厅)通过“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会、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等多种方式强化以案促改。

去年以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严格制定警示教育计划,及时跟进和督促检查,推动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但必须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都要触及心灵,时刻保持对腐败堕落的警惕,坚决杜绝“吃瓜群众”现象。在教育督查中,对发现教育效果打折扣的个别党组织,及时提醒约谈,立行立改。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党组将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中,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差异化制定责任清单,做到目标明、责任清。构建“责任可界定、履责可记录、进度可追踪、时效可追溯、失责可追究”的责任落实闭合链条,坚决推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扛起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压实到“关键少数”。

驻厅纪检监察组结合警示教育活动,与厅党组联合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手册,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检查方案。

去年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推动督导厅直系统27个处室局和13家直属单位共排查报送廉政风险点206个,制定防控措施395条,其中厅机关涉及直接责任人79人,分管责任人44人,部门负责人27人。督导厅机关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耕地指标交易规则及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规划编制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25个制度。聚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产管理、矿业发展等事项,督促厅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全年废除4个、修订1个、新立5个。(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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