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评论:以暴制暴制止违章停车得不偿失

日期:01-08
违章停车违停

原标题:法治评论:以暴制暴制止违章停车得不偿失

1月4日,杭州一辆捷豹横停在停车位前的通道上,堵住了一辆丰田。丰田无法驶出,女车主先后11次倒车撞击捷豹的侧面,直到将捷豹撞开后驶离了现场。捷豹车主发现后报警。第二天,女车主自首,称自己打114对方迟迟不来挪车。民警表示,事发地是通道,不允许停车,但女车主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果车损达到5000元,该女士可能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被追究刑责。据悉,捷豹定损维修费用约在4万元左右(1月7日《都市快报》)。

违章停放车辆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普遍形成的社会规则的无视,应该受到谴责和处罚。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违章停放车辆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其他地方停放。作为旁观者,对于违停车辆既可以及时制止,也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理。但无论违停行为多么可恶可憎,都不该以撞击违停车辆的方式以暴制暴,否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法律责任。

要知道,即便违停车辆确实妨碍了其他正常停放或行驶车辆的通行,但这仅属于一般的违章,并非严重违法行为。再者,该违停行为一般不会给其他人权益带来严重且紧急的侵害,即被害人无权对此行使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一般来说,只有当不法侵害行为较为严重,且给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带来正在发生或十分紧急的危险,不立即采取防卫或避险措施不足以排除该危险的,方可实施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车辆违停虽然对正常停放或通行的车辆来说属于已经发生且尚未解除的侵害,但并不代表该危险较为紧急且必须立即排除。如哪怕当被堵塞的车主有急事时,也不代表其必须撞击违停车辆方可维护其合法权益。当然,如果违停车辆阻碍消防救援或抢险救灾时,对其采取拖移、挪开等方式,即便给违停车辆造成一定损失,也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虽然车辆乱停乱放给公共秩序和他人权益带来较大侵害,也不该贸然地采取撞击方式排除侵害,而应以合法方式让违章者受到惩罚。一旦冲动地以暴制暴,既于事无补,也会给自己带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法律后果,轻则构成治安违法,重则构成刑事犯罪。这值得所有人引以为戒,不以违法的方式制止违法,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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