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生意亏本他打起了农户危房补助款的主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年9月,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汤丹镇达朵村村委会副主任徐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我的危房补助款去哪儿了?”
事情还得从一次危房改造进度督查说起。
“同志,不是我不建,现在是施工方不给我建,我也很着急啊。”2018年11月的一天,面对建到一半的房子,汤丹镇达朵村70多岁的韩大爷对来督查危房改造进度的督查队员无奈地说道。
“为什么施工方不给建了呢?”
“施工方说他们没有领到钱,我也想问问我的危房补助款去哪儿了?”
会不会是钱还没拨付呢?督查队员带着疑问到汤丹镇政府了解情况。经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介绍,该镇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年初就已经全部拨付,并且为防止截留挪用情况出现,所有款项全部由镇上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农户银行卡上。
“大爷,已经向镇上了解过了,钱早就已经打你卡上,你快去银行取出来付给施工方,年底就可以住新房了!”因担心韩大爷不了解情况,第二天督查队员特意又去了趟韩大爷家。
“可我的银行卡早就被村委会副主任徐健收去了,他说会帮我直接付给施工方,我没领到钱啊。”
难道有人在危房补助款上动手脚?督查队立即将该情况向区纪委监委反映。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成立调查组,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核实、调查取证。
为还亏账侵占补助款又对抗组织调查
调查组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去韩大爷家及其左邻右舍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另一组前往银行调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流水及领取情况。
“钱是被我取走了,”调查组找徐健谈话,他说道,“但我未私拿一分一毫呀,全部付给施工方了……”徐健一口咬定。
“那韩某家的建房款你付了吗?是怎么支付的?可有凭证?”调查人员追问。
“他家的建房款政府共补助了4万元,我已经付给代某了。分两次支付,微信转账0.5万元;2万元现金是在酒店门口给的,因为是熟人所以没留凭证。”徐健边说边翻出微信转账记录给调查人员看,并补充说明其余1.5万元因与代某有债务关系,已抵清。
面对徐健提供的证据,调查组决定找代某了解情况。
“那2.5万元是徐健支付张某家的建房款,中途因为有点纠纷,剩余工程经协商折算后以1.5万元的价格由徐健负责继续实施。韩某家的建房款徐健一直拖着从未付给过我,由于资金跟不上我已经把施工队解散,我现在外地打工。”在外地打工的代某在电话中愤愤而言。
两人各执一词,到底谁是谁非呢?调查组针对两人所说情况再次走访了解核实。
“我家的房屋确实是代某、徐健两人分两次来施工的。”村民张某说道。
“前几年徐健向我收取了0.5万元的保证金,到现在一直还没退还。”
“代某原来有个施工队,后来因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款拿不到手,不得不外出打工。”
“徐健做生意亏本,到处借钱还账……”
随着调查走访的深入,事情的原委终于水落石出。但是,就徐健未支付韩某建房款情况,却始终未找到有力证据。
“徐健认为代某在外打工,无法当面核对,我们就出其不意,通知代某到现场当面对质。”调查组王组长说道。
当代某突然出现时,正对调查组大倒苦水的徐健脸上闪过一丝惶恐。事已至此,徐健终于承认韩某家的建房款被其领取后挪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并未付给代某。另外,他还交代曾私自向7户村民收取保证金共计3.5万元,约定农户完成建房任务后如数退还,但至今尚有2.5万元未退还的违纪事实。
以案为鉴,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基层干部直面群众、服务群众,是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像徐健这样目无法纪、克扣挪用、雁过拔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必须严肃处理。”东川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2019年9月,徐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退赔资金由相关部门继续追缴。
徐健案件发生后,东川区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全区《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聚焦惠民补贴发放等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确定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27个集中整治项目,并建立多部门沟通联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2件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问责8人,批评教育57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赵国利通讯员张正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