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小切口”做好标本兼治“大文章”
“建议你镇党委组织人员认真摸排梳理,对其他村存在的套取资金及其他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近日,凤阳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违纪案件时,发现该县刘府镇部分村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向该镇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做好标本兼治“大文章”的一个缩影。
随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凤阳县纪委监委在履行监察职能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做实做细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共向9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
“提出建议力求精准,落实建议不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一份建议书、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在收到建议书后及时制定整改“任务图”“时间表”,确保整改措施真正到位、落实到岗、执行到人。
为让监察建议书真正发挥“带电”的监督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监察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并对通报内容认真把关。同时强化再监督再检查,通过专人跟踪、实地走访、督查询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回访,实时掌握被建议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坚决问责,坚决维护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监察建议是将监察成果转化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要充分发挥纪律监督作用,实现‘一张纸’变成‘一项制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