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高院终审裁定:驳回泰国红牛强制清算中国红牛上诉
红牛纠纷在新年持续升级。2020年1月5日晚间,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发布公告称,日前中国红牛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清终4号《民事裁定书》。终审法院认为红牛泰国公司、英特公司对于中国红牛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法律届人士认为,申请人的股东地位尚未能被确认,因此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会获得法院支持。
申请强制清算再被驳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具有股东资格是公司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身份前提。红牛泰国公司、英特公司的股东资格尚处于争议状态,一审法院未受理其以股东身份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正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强制清算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本案裁定结果为“驳回红牛泰国公司、英特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红牛商标权益争夺和纠纷自2014年开始,中泰双方摩擦不断,2016年双方矛盾升级并诉至公堂,双方围绕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破产清算等互相诉讼达20多起。随着中国红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期限到期,双方全面爆发激烈的舆论战。中国红牛向有关部门提起营业执照变更申请,并称有法律依据的双方合作期限是“五十年”,泰国天丝则申请对中国红牛强制清算,并另寻合作伙伴。
2018年10月15日,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中国红牛的法律程序。但作为启动清算主体之一的泰国红牛表达的仍然是许氏家族单方面的意愿,因为针对泰国红牛实控人及股权,中国红牛实际经营人华彬集团及董事长严彬与许氏家族长时间已有分歧。
2019年5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随后泰方提起了上诉,直到最近北京高院将其诉请驳回。
华彬相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作为华彬集团以自有资金和人力运营红牛品牌的成本和风险补偿,泰国天丝承诺赋予红牛公司在中国至少50年独家经营红牛饮料的权利。泰国华彬(华彬集团在泰国设立的公司)也在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才是中国红牛的实际股东和出资人,泰国红牛仅为名义股东。关于股东身份的审理截至目前还未有结果。
股东资格确认仍在审理中
关于双方的股东身份纠纷,2019年5月29日,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被告中国红牛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开庭,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据了解,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合议庭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27日就案件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泰国华彬关于英特生物持有红牛公司7%股权是代其持有并要求显名的主张是否成立,涉及问题包括各方当事人就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天的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并将择日宣判。
中国红牛在本次公告中表示,在本公司法定证照合理变更期内,本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查明,红牛泰国公司(全称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英特公司(全称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所谓的股东资格,处于争议状态,未被确认。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