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公布第二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成果

日期:01-06
查处惠民

原标题:金昌:公布第二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成果

日前,甘肃省金昌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第二批成果。分别是: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3+3”冲刺清零为目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九查九看九落实”集中核查。全市冲刺清零确定的529户危房、101个饮水安全问题、7个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个兜底保障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剩余贫困人口27户92人已通过退出验收,实现了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目标。

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发布《关于限期主动说清“一卡通”问题的公告》,共有26个单位或个人主动说清问题31件,清退收缴资金159.38万元。通过自查自纠、专项审计、全面检查等,及时发现并解决“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84件,已查处69件,处理74人,盘活财政资金448.68万元,督促乡镇将未及时发放的112.2万元惠农补贴资金限期完成兑付。充分发挥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录入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594万条,涉及资金69类38.7亿元。受理举报信息79条,整改处理66条,正在办理13条,有效解决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扎实推进农村厕改、风貌改造、全域无垃圾治理“三大革命”。累计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4147.19万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建成卫生户厕9453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00.35%,建成镇村卫生公厕97座,全市有卫生公厕的村达117个,卫生公厕覆盖率达84.17%。全面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清理乱搭乱建、烂墙烂圈等8367处,共拆除破旧房屋3649院,规整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9704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0.86万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2.1万吨,清理河坝沟渠1009.3公里。扎实推进风貌改造,实施风貌改造742院,建设公建民住集中居住点房屋470院,农民自建房屋2252院。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率达82.2%,尾菜处理利用率达3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解决农村住房安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和脱贫攻坚“九查九看九落实”集中核查,对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农户住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排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442户,建立整改台账,逐户整改销号,其中拆除重建128户、维修改造133户、喷绘标识944户、拆除危房133户、其他方式整改104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对纳入省上冲刺清零的108户危房(永昌县48户、金川区60户),拆除重建20户,维修加固31户,喷绘标识30户,拆除6户,其他方式整改21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全力整改脱贫攻坚冲刺清零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101个冲刺清零整改任务,实施的冻管改造、新增冲刺清零等38处工程已全部完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工程维修养护机制,积极落实维修养护资金368.23万元,保障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县区水质检测中心实现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千吨万人水厂水质化验室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178个水质检测任务全部按期完成,完成率100%。

集中整治乱设摊点问题。加强对流动摊点管理,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已取缔农贸街、广州路市场侧巷流动摊点、金建巷马路市场、泰安路马路市场,所有摊点已搬迁至新设置的长泰临时便民农副市场内规范经营。清理规范店外经营1300余起,拆除各类临时性摊点70余起,规范占道经营450余起。对武威路马路市场重新划定区域,进行分区管理,安置各类摊点432个,在国芳百盛万和城北侧建成一期夜市大棚,入驻摊点48个,二期正在规划。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问题得到规范整治。

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等影响道路畅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更新改造市区主要路段指路标牌80套,新增礼让行人标志牌40套、右转借道和禁停标志15套,增设中心隔离护栏90米,新划停车泊位3000个。在T型路口新建信号控制系统2套,新建电子警察4处。针对泰安路十字拥堵问题,进行“人非共板”改造,单位时间过车量提高26%,城市交通拥堵指数由9月份的1.34下降为11月份的1.25,下降幅度为6.7%,交通拥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大力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组织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重点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明码标价等七个方面问题进行检查,全市7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均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对2家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有效遏制了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问题。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坚决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金昌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永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永昌县供热公司锅炉提标改造,取缔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小锅炉。完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金昌境内22个项目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取缔永昌县东、西大河18家河道采砂点,各采砂点河道得到全面整治和恢复。完成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53项。完成土炕改造11200户,整治锅炉28台,整治散乱污企业12家,对8个乡镇水源地开展规范化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违法行为30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受理群众环境投诉59件,办理完成51件。环保热线受理群众举报199件,办理完成199件,有效解决了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

着力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完成了祁连山保护区内20个采矿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通过了省级复核验收。争取国家资金3000万元,完成了金川公司龙首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争取国家生态修复奖补资金1100万元,全部用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督促63家生产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已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的矿山企业60家。全省列入祁连山保护区矿业权中涉及金昌的10宗矿业权已全部清理退出,矿山地质环境全部恢复治理,通过省级验收。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地清理出的6家矿业权已全部退出,完成了市级验收。积极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我市被列入全国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目录,按要求编制了《金昌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金昌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金昌市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评定办法》,现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2家,正在申请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省级9家、市级26家。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继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排查梳理,持续跟进落实,集中攻坚克难,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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