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发布

日期:01-04

原标题:哈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发布

不受措施限制的车辆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共电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

(五)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违反上述限行措施,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报讯(记者陆婧瑶孙莹)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日12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经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1月3日至6日,哈尔滨市区大气层结稳定,风力小,湿度大,扩散条件极为不利,受本地污染源排放影响,预计未来空气质量将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

按照《预案》,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全天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本市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交警部门提示:3日24时起,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合围区域内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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