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唐寅涉嫌受贿等罪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月3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唐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唐寅利用担任鄂州市鄂城区公安分局汀祖镇派出所所长,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副总队长、总队长,湖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黄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截至接受调查时,被告人郭唐寅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在担任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在担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徇私枉法;指使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