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项纪律”项项违规的他被双开还曾因违规出国考察被停职
来源:北京青年报
江西省纪委监委1月2日发布通报,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冬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江西省纪委指出,徐冬春“六项纪律”项项违反,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北京青年报记者还发现,2008年12月,一个11人“北美考察团”因存在严重违纪被江西省纪委通报,徐冬春是这个团的团长,他也因此被停职检查。
江西省纪委监委1月2日对徐冬春的双开通报提及,徐冬春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热衷“圈子文化”,对抗组织审查,长期从事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家风家教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纪委指出,徐冬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大搞“圈子文化”;经济上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徐冬春“六项纪律”项项违反,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
徐冬春,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西丰城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入党,大部分时间都在新余市履职。其中,2006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
北青报记者发现,在徐冬春任这一职务期间,还发生过一件引起媒体关注的事情。
2008年4月,江西新余11人考察团13天纵横北美,花费35万元人民币。这个团的团长正是徐冬春。据后来新余市通报显示,该团分团报批,合团出访;13天的考察时间中仅有一个下午进行了公务活动;超过了批准全程10天的出访时间;出访地点超出原定考察范围,包括拉斯维加斯、夏威夷等地。
当年11月,新余市通报了此事的处理结果:徐冬春被停职检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熊颖琪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