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市纪委印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本报2019年12月31日讯(记者吉曼妮通讯员周群波)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近日,海口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通知》要求:
各级党组织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明确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早警示、早提醒、早打招呼,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确保廉洁过节。
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薄弱环节,严防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特别是要及时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要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打着“地方特产”幌子,利用海南黄花梨木、沉香、珍珠项链等海南特色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
要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要落实好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务必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贺卡台历、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各类电子礼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