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家谭|科学配置权力是有效制约权力的重要前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科学配置权力是权力合理运行和有效制约的重要前提。实践昭示我们,实现权力科学配置必须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人事相宜、权能均衡、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原则。
权力配置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国家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国家的一条公理。也就是说,在法治国家,职权的配置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权力来源于法律并受制于法律,超越法律规定的权力无效。同时,职权就是职责,不能随意放弃,放弃职权就是失职,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权力清单制度作为职权法定的具体体现,就是通过全面厘清国家机关的权力底数,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然后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并公之于众,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通过编制权力目录和优化权力流程,确保权力只能在依法赋予的职责与权限范围内运行,最大限度地压缩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
权责一致是权力配置的核心要求。权力与责任是对应存在、相互促进而又互相制约的一对范畴。只有权力而无责任,权力必被滥用;只有责任而无权力,责任必将落空。权责一致作为权力配置的核心要求,就是使权力主体拥有的权力与履行的责任相匹配:一是有责应有权,即责任的承担应伴随着权力的授予;二是有权必有责,即权力的授予应伴随着责任的规定。权责一致原则要求权力主体拥有的权力以其责任为限,不得超越其应履行的责任范围。有责才有权,无责则无权,责任为权力提供了一个客观的界限。
问责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权力,由特定主体追究其责任,令其承担某种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从问责制实施的情况看,目前尚缺乏违规即追究、失职即问责的内在驱动机制,许多问责事件都是在出现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后才予以追究的。由于岗位责任制不完善,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没有明确的区分,问责制尚未引入决策失误、用人失察等领域。因此,建立健全问责制,依法规范问责主体和对象、权限和依据、事项和类别、程序和方式,能够切实解决由谁问、向谁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难题。
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人才用当其时、用当其位。这是完善权力科学配置机制应有之义。人事相宜作为权力配置的内在规定,就是要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的事,每件事都能有合适的人去做。换言之,把合适的人才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人才就能够充分展示其才华。使岗位和人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人得其位、事竞其成。这就需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届末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结果,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人才,观察人才对群众的感情、对名利的态度、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复杂问题的处理。强化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之风,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人才。既看考绩又看实绩,既看口才又看口碑,既看现实状态又看发展潜力,做到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权能均衡是权力配置的关键所在。按照不同的职能把权力划分为若干种类,由不同的主体分别掌握,各个权力主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均衡关系,不仅相互独立,而且相互牵制,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要求。权能均衡作为权力配置的关键所在,就是对权力主体的权力配置比例相当,权力之间大小相维,轻重相制。
权能均衡原则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权能平衡适度。权能均衡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平衡、协调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关系,权力主体拥有的权力呈现出适宜的比例状态,既足以履行职责,又相互衔接匹配;二是权力之间职能清晰、界限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除了相互制约的局部环节外,不存在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的问题;三是权力之间相互平衡、相互制约,不存在某项权力居高临下,不受其他权力节制的状况。贯彻权能均衡原则,需要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职权和职责,对权力过分集中的层级、部门和岗位进行适度分解,将集中于某一岗位的权力分解到多个岗位;将集中于某一部门的权力分解到多个部门;将集中于某一层级的权力分解到多个层级,以避免权力不受节制而被滥用。
完善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要从权力的纵向配置和横向配置方面着手。权力的纵向配置,旨在实现权力在不同层级之间的职权分工,解决的是不同级别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权力的横向配置,旨在实现权力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职权分工,解决的是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在纵向上实行权力的层级化配置,在横向上实行权力的功能化配置,以改变权力在纵向上过于集中与横向上过于分散的状况。同时,由于上层机构便于把握战略全局,下层机构直接面对具体事务,因而在准确界定宏观权力与微观权力的基础上,将宏观权力尽量配置在上层机构,微观权力尽量配置在下层机构。
协同高效是权力配置的价值取向。协同是指组织机构之间的联动配合,高效是指体制机制运行的效率效能。协同高效作为权力配置的价值取向,就是各层级和各部门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密切协同,确保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快捷高效、形成合力。实现权力配置协同高效,既要靠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也要靠减少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政府机关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积极回应公众需求,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当事人,做到一视同仁;遵守法定时限,履行法定职责,在办事手续上能合并联办的要合并联办、能集中办的要集中办、能简化办的要简化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公共产出的最大化。
过去,一个项目从申请到批准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受理后能在多长时间审批完毕,法律很少作出硬性规定,几乎完全取决于行政机关的效率。2002年,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在浙江省启动。作为试点,衢州市行政中心先行破题。行政中心最复杂的一项业务就是公积金贷款。以前,人们要跑七个部门开证明,往返十次才能完成贷款审批。现在,改革给所有部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一个窗口,一次办结。窗口背后,涉及37个部门、833个事项办事流程一律公开。为了减时间、减环节,政府主动向自己开刀,把权力最大程度下放到了窗口。同时,原本各自为政的数据信息逐步打破壁垒,实现互联互通。这样一来,行政中心没有部门界限,所有数据共享,所有审批并联推进。如今,进入这个大厅的所有业务,都能实现“最多跑一次”。
(作者系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