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日期:12-30
查处

原标题:海原: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近期,海原县纪委监委会同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第一批成果。

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起,给予党纪处分21人,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20人,其他组织处理14人。充分发挥“廉情诊所”监督机制作用,接访群众1436人次,督促协调解决问题1294个,问责处理3人。

整治教育发展环境薄弱、“入园难”等群众关心问题。实施薄弱学校改造、教育现代化推进、学前教育等项目,新建、改扩建海原回中、郑旗中学、海原三小、七营镇七营村幼儿园等4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紧抓“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机遇,在全县学校建设智慧教室、在线互动课堂及示范校;实施学校网络改造提速工程,县城学校网络“千兆进校园”、乡镇各学校“五百兆进校园”。2019年秋季新开办33所幼儿园,新增幼儿班107个、幼儿学位3210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新开办的海原五幼、西湖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和“入园难”问题。

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机制。患者只需出院时交纳自付部分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减轻了群众负担。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对史店等4家卫生院实施改扩建,为6个因撤村并组新设立的行政村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同时对李俊等3个卫生院及50多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维修维护,保证每个乡镇有一个公办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保障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查处非法行医案件23件(移交公安机关2件),罚款65050元。依法取缔非法行医乱点28家(移送公安机关3例)。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13家,对6家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8万元,责令限期整改10家。大力整治网络医疗违法广告,查处无证行医1起,没收药品并处罚5000元。

强化涉农资金监管,优化助农增收渠道。针对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会计人员力量不足的短板,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形式,为全县17个乡镇、1个管委会配备“三资”管理会计代理服务人员20名。针对西芹、硒砂瓜滞销问题,通过多方协调、上下联动,采取线上、线下各种措施进行促销,帮助群众销售西芹2883.71吨,销售硒砂瓜1800余吨。

加强农村安全饮水保障能力。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自来水补入12140户,改造入户5519户,集中供水点解决饮水安全305户,分散式供水295户,立杆入室或建室外保温井4.09万户,建设各类蓄水池123座,维修更换各类管道471.6公里。

强化环境保护,重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296天,优良天数281天,优良天数比例94.9%,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老城区、南坪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全区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改善幅度排名中位居第五。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开展执法检查,监察企业70余家(次),立案查处3起。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完成食用农产品,三小食品检测300余批次,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处置。组织流通领域商品抽检58个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经销行为立案查处。定期不定期督查食品安全工作5次,摸排督导企业和个体经营户2740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依法立案查处虚假宣传、经销“三无”食品等违法违章案件14起。依法查封5家生产条件差、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食用油加工小作坊。依法对未年报公示的206家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清理取缔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52家。对3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检查投资类企业广告双随机经营户43户86项,移入经营异常名录9家、注销3家、变更经营范围3家。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疫苗、成人用品、美容美发用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办案件8件,收缴罚没款1.16万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开展动物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清理取缔不符合规划要求和标准条件的屠宰场(点)5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84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1份,规范办照221户。

强化民政保障救助监管。开展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集中排查,健全“三项清单”,核销死亡人员51人。对残疾人证进行了分批次全面清理核查。7869名一二级残疾人,降级1444人,注销评定后达不到残疾标准人员207人。进一步强化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所有民政资金全部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卡通”兑付,并通过民政云录入各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资金监督监管。针对低收入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急难型困难家庭,出台了临时救助方案,提升了大病救助限额,规范了救灾标准,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强化社保、就业等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70元提高到180元。严格贯彻落实减费降税政策,为212个参保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费1313.45万元,269个参保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355.14万元,为106家参保企业退还工伤保险费61.32万元。通过实地和书面稽核,查出死亡人数185人,追回冒领养老金120.23万元。

强化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持续推进贫困人口“一降四提高一兜底”措施和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落地生根,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落实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减轻医疗保险缴费负担156万元。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源头欠薪治理。大力推进“1116”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率达到100%。全面实行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率、劳动合同签订率、22%进度款拨付率等均达到95%以上。严格劳动合同管理,今年在建工程项目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7645人。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对全县29个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向项目主管部门通报并下达“五定”责任表,督促企业严格按时整改。对易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业领域和曾经发生过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立案查处4起,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2起。

落实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政策。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筛选确定28家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开展精准培训,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8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03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汽车驾驶员培训3158人,持证2372人。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出台了《海原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补贴办法》,对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收1万元-3万元以上,给予1000-3000元劳务奖补。培训劳务中介组织法人和劳务经纪人203人,培育劳务中介公司28家,巩固22个500人以上劳务基地。拓展建立了新疆乌鲁木齐、内蒙呼和浩特、区内银川、浙江义乌、广东广州、福建漳浦、江西南昌7个驻外劳务服务中心。

加强审批服务“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按照“四级四同”(国家、区、市、县要“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标准”)的要求,梳理制定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主项616项、子项1209项,实际进驻716项,可实现不见面办理事项973项,不见面办理率达到80.5%。以“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效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为目标,按照“全集中”的服务理念,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39个部门的716个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整合到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启动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全县不动产管理“一窗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强化住建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危房改造项目监管。向各乡镇派驻危房改造管理员,全程参与危房改造全流程管理。加强危房改造,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对全县危房底数进行了详细排查,共排查出危房户16856户,其中改造建设8716户,直接拆除9670户,完善回迁1514户。加快推进棚改建设,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建成西湖二期安置区商网315套,签订棚改安置协议743套(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累计完成1058套。本年度续建东城小区、西湖二期及向阳小区3个棚改小区除西湖二期正在进行扫尾工作以外,其余全部完工并组织回迁入住。强化棚改安置房安置管理,杜绝分配不公现象。棚户区改造中,严格按照安置房源制定分配计划,严格公开公示,按照时间节点分配到户,并对安置户账务进行测算,确保安置户及时入住。强化公租房分配监管。完善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制度,实行申请编号、排队审核、全程公示,抽签定房的分配办法。为每个公租房小区配备两名房管员、一名软件档案监督管理员,强化公租房监督管理,整改完善档案,规范管理清退。

强化自然资源行业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规范土地征收资金管理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发放。县土地征收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全部通过“一卡通”兑付,杜绝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严格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运行机制和“精准、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已选聘、续聘建档立卡户人口生态护林员980名,落实管护面积52228公顷。完成南华山外围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工程及其他造林工程11万亩。

强化交通运输领域乱象治理。结合行业乱点整治,共摸排问题线索26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件,已全部上报县扫黑办,已反馈办结2条。收到中卫市运管局转办线索4条,已办结。强化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查扣非法营运“黑车”140辆,处罚122辆,在扣车辆18辆,行政处罚37.8万元,报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寻衅滋事4人。(海原县纪委监委)

我省通报2018年度市、县(市) 民营经济发展考核结果 石嘴山:用好建议书 精准发力促整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