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宗族势力长期称霸涉案8人全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利用宗族势力长期称霸当地
襄阳襄城:涉案8人全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正义网讯(记者戴小巍通讯员朱芳红)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甲等8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罪名的家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团队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根据庭审进展,有针对性地转换讯问策略,促使开庭前拒不认罪的主犯李某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庭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至此,该恶势力犯罪集团8名被告人全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8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甲先后担任欧庙镇李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在当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李某甲与被告人李某乙等7人以血缘和姻亲为纽带,并利用李某甲的影响力逐渐坐大成势,发展成一个以李某甲、李某乙为组织者,李某丙、李某丁为重要成员,李某戊、李某己、李某庚、李某辛为一般参加者的宗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长期称霸于当地,经常组织成员纠集在一起倚仗李某甲权势,利用宗族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为抢夺工程、控制矿产资源,公然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等手段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首要分子李某乙还伙同他人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作案时间跨度大,案件情况复杂,社会影响大,该院成立由副检察长牵头的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恶势力”及犯罪集团标准收集固定证据。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认真审阅案卷材料,仔细研判每一起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建议20条,改变案件定性1起,追诉遗漏犯罪1起。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依法向8名被告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释法说理,耐心向嫌疑人宣讲法律政策,促使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提起公诉后,该院多次与法院沟通,积极参与庭前会议,详细掌握每名被告人的犯罪特点,精心准备庭审预案。
庭审讯问阶段,检察官改变讯问顺序,先讯问认罪态度好且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人,通过讯问,全面客观清晰地展示了以李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框架、犯罪手段和李某甲的地位、作用。
讯问阶段还未结束,慑于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和强大有力的制度攻心,李某甲现场表示认罪认罚,申请当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最后陈述阶段,该案8名被告人不仅全部认罪认罚,还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真心悔罪,使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